留职留薪的体制内人员创业或有违公平竞争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7-03-24 15:04:35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人社部近日印发《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多项具体*策措施,指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,可取得成果转让、开发收益;离岗创新创业者,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,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。

小编认为人社部鼓励体制内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,保留基本待遇和留职的做法是为激活体制内创新,鼓励人才流动,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,但现实效果能否达到预期令人十分担忧。

在万众创新创业的大背景下,薪水照发,岗位预留,这样的做法对体制外的创业人员属于严重不公平竞争。体制外创业者纳税,反过来还要和我抢饭碗,纳税人属于提前输在了起跑线上,所以这部分薪资的支出不应该有纳税人来承担。

上世纪80 ,9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,社会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,*机构臃肿的问题十分严重,因此出台了类似的鼓励公务员下海经商的*策,后来成为富豪的潘石屹、王石等人就是那一拨首批尝鲜的体制内人员,唯一不同的是,那时候他们是停薪留职,无论对社会还是*都一种最优的选择。

小编认为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经济补偿标准,必须通过听证会、网上讨论或其他形式,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,还应当向人大报告并经相应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、批准。*没有必要,且不应该给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过高的经济补偿和不适当的*策优惠。

另外,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,是不是就能比普通人更好地创业?如何排除事业人员使用所占有的公共资源,在创业市场上和其他人公平竞争?*策应该有更细致的规定。

还有一种担心,如今早已不是摆个地摊就能发财的时代,创业成功的人毕竟是少数,假如这些创业创新者没有被市场认可,甚至被淘汰怎么办?按照留职的照顾*策,能力差的创新创业者可以重回到体制内,能力优秀自然地选择离开。那么,这种结果势必会对*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产生负面作用,可以说是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,长此以往*的职能水平能否达到公众的要求也十分让人担心。

脚注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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